一、艺术类考生的报名条件是如何规定的,怎样报考?
符合本市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具有一定艺术基础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学习情况选择艺术(文)或艺术(理)其中一类报名。艺术(文)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外语和文科综合四科,艺术(理)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理)、外语和理科综合四科。艺术类考生报名时间与普通高考报名时间一致。艺术类专业按照专业考试形式的不同分为美术类专业和非美术类专业两种。
二、美术类专业和非美术类专业是如何界定的?
美术类专业特指绘画、造型设计及对美术技能有专业要求的艺术类专业;音乐、表演等专业通常称为非美术类专业。按照教育部要求,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市高招办组织的美术类市级统考,而非美术类专业考试一般由招生学校组织。
三、市级统考考试科目是什么?
2009年市级统考考试科目包括素描、色彩、速写等三门。素描科目一般采用人物头像、石膏像、静物写生或默写等方式考查;色彩科目一般采用静物写生、风景默写等方式考查;速写科目一般采用人物动态写生、漫写或默写等方式考查。考试时间定于2009年1月11日,考试地点设在天津师范大学。
四、市级统考成绩合格线如何划定?怎样领取成绩单?
教育部规定“高等学校按美术类本科专业要求招生的,考生省级专业统考的最低合格要求为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180分,且其中2门科目各不低于60分。高职(专科)专业的合格要求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自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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